为促进本市生态城市建设,实现建筑节能减排目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本市昨天发布《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总体要求和重点行动。要求发展规模化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建设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方案》明确提出,2014年开始,凡本市新建示范小城镇、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本市绿色建筑标准,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新梅江居住区、于家堡低碳城区为示范区,重点推动本市区域性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期间,本市建设绿色建筑360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10个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的规模化绿色建筑项目。到2014年底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0%,到2015年底达到30%。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未来,本市将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对既有建筑加强节能改造,包括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供热热源及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其中,2014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900万平方米,大板楼改造140万平方米;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900万平方米,大板楼改造60万平方米;2016年至2017年,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9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在绿色农房建设方面,到2015年底,新建、改建绿色农房30万平方米。《方案》还提出,要积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到2015年底,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超过全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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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要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浅层地热能、太阳能、污水能、深层地热梯级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到2015年底,建设20个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占同期建设的3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