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品房绿色建筑可获奖励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4-28 10:57

目前,虽然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已经出台不少,但针对普通商品房在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发展,国家一般采用鼓励方针。以青岛为例,2013年提出三年绿色行动,2014年推出强制性要求,这大都是针对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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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绿色建筑工作,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从2011年开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设立了“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研发推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这项奖励资金根据绿色建筑项目的不同星级进行奖励。对于居住类建筑来说,如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40元奖励,单个项目15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10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获得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20元奖励,单个项目60万元封顶(依据获得的绿色建筑评价标示面积决定)。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奖励金额的50%,工程项目竣工后,可获得剩余50%的奖励资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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