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2-11 13:08

我省出台《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体育馆等建筑,哈尔滨市、大庆市市本级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居民购“绿色住宅”,房贷利率上有优惠。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到“十二五”期末,我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0年年末,基本完成我省有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设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6个。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的建筑工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能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项目责令整改,否则不予验收备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方案》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2015年前出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到2015年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0万平方米。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资质升级、优惠贷款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省住建厅、发改委等部门要督导各地出台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