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则是依据我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对建筑物进行评价并进行信息性标识,没有进行标识的建筑物不得冠以绿色建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能推动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该评价标识工作经过官方认可,具有惟一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开展填补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空白,使我国告别了以国外标准来评价国内建筑的历史,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史上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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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对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发展道路的探索。我国绿色建筑起步较晚,从上世纪90年代零星的工程实践到"十五"期间系统的研究,到2006年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标准颁布,再到2007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建立,我国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方面速度非常快。绿色建筑标识的推行,无疑会规范我国绿色建筑市场,促进名副其实的绿色建筑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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