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财政奖励政策:对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给予奖励

文章来源:新华网碳交易网2013-07-08 08:31

  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财政奖励政策,对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给予奖励。

  据悉,今年,省级财政将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按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因素调整年度奖励标准。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与设计一致的,可再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获得剩余40%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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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筑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截至2012年底,山东共有绿色建筑标识项目44个,一星级25万平方米,二星级266.2万平方米,三星级68.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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