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划设计单位、各科研院(所)、各测试、咨询机构和有关单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为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协助开展我市绿色建筑技术支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北京(楼盘)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0〕670号)要求,现决定面向本市第二次征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以下简称技术依托单位)。为做好征集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技术依托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提供绿色建筑技术服务和效能测评,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标准、技术导则等文件,承担绿色建筑领域重大专项课题研究,为我市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技术依托单位应具有一定的从事绿色建筑设计、测试、研究、咨询等实力,具有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所涉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三、科研、测评类单位应拥有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或者计量认证(CMA)的实验室及测评能力,具备国家级绿色建筑、绿色工程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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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类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一)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参与过不少于三项的绿色建筑项目设计;
(二)能够提供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具备开展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