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8 月12 日,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时,提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领域贯彻十七大精神,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城镇建设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当前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国家发展战略政策,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08年4月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绿标办)负责具体工作后,已评出15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