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了解到,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北京市重点
碳排放单位及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环发〔2020〕3号)(以下简称《名单》)。对重点
碳排放单位范围做出以下两项调整:一是去除了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停产的排放单位和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稳定低于5000吨的排放单位;二是将民用航空运输业航空器的碳排放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报告范围,为下一步纳入
履约范围做准备。
2019年度全市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43家,其中第1-831家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相关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参与2020年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名单》中的航空企业(序号832-843、623、624),需按照本市发布的航空核算指南报告2016-2019年固定设施及2018-2019年航空器排放数据。一般报告单位共634家,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我局提交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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