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点排放单位(控排企业),是指满足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按2016年发改委最新通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企业第一阶段将主要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初步考虑为业务涉及上述重点行业、且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