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业领域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
碳排放量两万吨以上),以及已参加2013-2015年
碳排放交易
试点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五千吨标煤以上的(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一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
第二,交通领域中航空、港口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五千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一万吨以上),以及水运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五万吨标煤以上的(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十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
第三,建筑领域(含酒店、商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五千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一万吨以上)且已参加2013-2015年碳排放交易试点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
此前在2013年至2015年的试点阶段,上海纳入配额管理范围的试点企业有191家,主要来自钢铁、化工、电力等工业行业,以及宾馆、商场、港口、机场、航空等非工业行业。而根据2016版上海碳排放交易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名单,工业领域新增了150多家企业,其中包括不少电子科技类公司,汽车配件领域公司,甚至食品行业公司,如清美
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交通领域也新增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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