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谋划储备我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的通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
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既可以发挥存量煤电效能,又可以有力支持
新能源开发消纳和打通“绿电-绿氢-绿氨”产业链,还可以助推新兴低碳技术和产业发展,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加快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举措。内蒙古的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两个联营”具有先天优势。《行动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项目择优纳入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对优先支持
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内蒙古从11月6日到12月15日分3个阶段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摸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针对盟市形成的项目清单,组织有关厅局和盟市企业召开项目谋划储备专题会,制定自治区级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清单,与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对接,推动我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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