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出台工作方案 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南沙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报道网陈伟赞2024-10-15 08:27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报道)广州南沙开发区作为全省唯一、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新发展阶段如何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路径和有效模式?近日,《南沙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将形成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南沙模式”,推动南沙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
 
  入选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
 
  南沙开发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是粤港澳合作新载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港。南沙开发区多年来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工业模式建设,2022年被授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称号,2023年,在全国230家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实力排名中跃升至第7位。2023年12月,南沙开发区入选全国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园区。
 
  《方案》明确制定试点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立足产业特点有序推进实施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在汽车制造产业升级、重点行业协同治理、能源清洁化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成果,建立特色、有效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路径与政策体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机制和政策措施日趋完善,园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碳排放强度下降协同推进取得显著进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达到同类型产业园区领先水平,形成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南沙模式”,推动南沙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
 
  推动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同时细化四个主要任务,推动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创新产业链协同增效路径。通过优化园区汽车产业减污降碳共生循环体系、构建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要求传递链条、推动汽车制造产业数字化低碳化双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制造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节能提效改造升级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等方面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园区深化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
 
  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模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喷房漆雾吸附技术改进、尾气治理技术与设备升级改进等促进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污降碳协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节水改造、水循环梯级利用、污水精细化处理、中水回用改造等推进水环境治理减污降碳协同;推动企业开展资源能源多级串联循环使用、副产品交换和物质循环、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循环化改造等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污降碳协同。
 
  构建清洁能源与低碳物流格局。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光伏、风能、绿氢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推广应用,提升能源绿色低碳水平。通过实施可循环包装材料应用、运输路径智能优化、仓库屋顶光伏发电、交通工具清洁能源替代等综合性措施,推进汽车整车和零配件产业物流低碳化。加大公交、公务、出租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发展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以及智能绿色物流运输体系。
 
  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政策管理体系。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细化管理体系,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区域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在重点区域和行业试点建立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的预警(负面)清单,纳入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体系。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构建“碳足迹”溯源管理体系。依托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引导资金投向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领域,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支撑。
 
  《方案》同时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技术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评估机制、加强总结推广六项保障机制,强化试点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推动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开展试点建设评估,动态调整优化试点任务和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南沙开发区将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领域进行有益尝试,积极行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有效模式,打造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展的“南沙样板”,为产业园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实践经验。(供稿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