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24-07-03 09:06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07号),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终端用能设备改造技术、绿色高效制冷供热技术、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建筑围护结构绿色低碳技术、绿色数据中心技术、智能供电与能源管控技术、节水技术。各单位如有符合要求的技术推荐,请于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我局联系人,包括2份盖章版纸质材料和1份光盘,我局将积极向省推荐。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2.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申报书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现将《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国管办发〔2024〕9号)转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有符合要求的技术推荐,请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我局。我局将按照每类不超过3项技术的要求,择优向国管局推荐。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能源局节能处陈立军,020-83138572;省节能中心余冯坚,020-83353329)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
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国管办发〔2024〕9号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妥有序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195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440号)关于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向各地区、各部门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
  一、征集范围及类型
  本次征集针对已在公共机构实践应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应当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能稳定、成效显著、产权明晰,并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推广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征集成果主要体现节能节水减碳技术名称、技术参数、技术原理及创新点、技术优势、典型应用案例等,不涉及具体产品品牌和型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一)终端用能设备改造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蒸汽系统等终端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技术,绿色照明技术,电梯节能技术,全电厨房技术,智慧食堂技术等。
  (二)绿色高效制冷供热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新型高效冷热源系统技术(热泵技术、大功率高效变频技术、无油悬浮压缩机技术、间接蒸发冷却技术等),末端高效智能群控技术,新型环保制冷剂应用技术,高效冷热源机房节能控制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低碳智慧换热技术等。
  (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微网系统技术,光储充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技术等。
  (四)建筑围护结构绿色低碳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外墙、门窗、屋顶的保温隔热技术等。
  (五)绿色数据中心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高密度集成技术,液冷服务器技术,热管背板冷却技术,自然冷源应用与新风热回收技术,智能微模块数据中心技术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六)智能供电与能源管控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系统负荷匹配节电技术,电能质量优化技术,电能传输与分配节电技术,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
  (七)节水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废污水再生利用技术,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技术,高效节水改造技术,管网漏损监测修复技术。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持有单位应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多个单位共同持有技术的,应由牵头单位统一申报。
  (二)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技术应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申报技术在公共机构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相应产品已批量生产,在公共机构已实践应用,并且应用案例正常运行超半年,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有案例项目技术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效果证明材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四)申报技术的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节能、节水、减碳、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五)国管局发布的2022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内容详细、文字简练,可配插图表。
  (二)各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技术应用案例证明材料,简述选择该技术的原因,节能节水减碳效果、结果是否满足预期,对该项技术的评价等,应用效果证明需要使用技术的公共机构盖章。
  4.选择提供的证明材料:技术获奖证书复印件;技术市场竞争力、市场价格、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其他补充说明材料;政府机构或第三方出具的申报技术节能环保性能及质量安全的认证、认可证书;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申报技术列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节水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证明材料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应用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技术申报书应当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向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报送装订成册的技术申报书与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推荐。请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技术持有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择优选择技术推荐报送国管局节能司,原则上每类不超过3项。请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推荐技术申报材料,填写《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寄送至国家节能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
  (三)评审。国管局节能司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地区推荐的技术进行集中评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四)公示和发布。国管局节能司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对评选出的技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集》,有效期3年。
 
 
  附件:1.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申报书
       2.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推荐汇总表
 
国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管局节能司   张  菁  010-63098658
        国家节能中心   赵励远  010-81121033
          新华网        周  定  010-88050382)

附件2
 
 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申报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申报技术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承诺
 
真实性承诺声明: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的(技术名称)技术无任何法律纠纷,并且产权明晰;上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完整准确。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  
所在省(区/市)  
单位性质 □国有     □国有控股     □股份制     □民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合资     □外资         □其他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主营业务  
创新能力 (包括人员结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投入,自有研发机构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情况,近三年获得专利、标准、奖励情况等,500字以内)
 
三、申报技术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技术名称  
所属类型 □终端用能设备改造技术□绿色高效制冷供热技术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技术
□建筑围护结构绿色低碳技术
□绿色数据中心技术   □智能供电与能源管控技术
□节水技术          
技术来源 □引进技术     □自主开发     □国内合作
□国际合作     □其他
是否纳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集 □是 名称:                   年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否
是否纳入其他
目录(技术集)
□是 名称:                   年度:                
□否
证明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认证认可证书             □检测报告
□使用单位的应用效果证明材料
□应用案例项目节能节水减碳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               □其他
获奖情况  
技术概况 (包括技术原理及特点、创新点、主要解决的问题等,500字以内)
技术参数 (列出体现节能节水减碳效果技术参数,500字以内)
适用条件 (包括具体领域场所、气候条件等,500字以内)
适用方式 □新建             □改造
技术使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限制条件
(如有,请简述,500字以内)
同类技术比较 优点:(简述,500字以内)
缺点:(简述,500字以内)
节能节水减碳
效果及测试方法、推广前景
(简述,500字以内)
 
四、申报技术应用案例情况
项目名称 (多个案例需逐一单独填写,每个案例总字数不少于1000字)
案例单位名称   所在地点  
用能人数   建筑面积  
项目实施时间  
改造情况 (针对公共机构应用的典型案例,即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重点介绍案例基本情况、改造前情况、改造过程、节能效果、改造后情况、运行成本等)
节能节水减碳效果 (详细介绍技术可实现的节能节水减碳量以及比率,提供详细的节能率数据以及测算依据)
经济效益 投资额  
资金来源  
投资回收期  
(详细说明可实现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主要经验 (侧重于在公共机构中推广该技术的经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五、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请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材料附在申报书后面以附件形式报送。
1、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涉及技术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技术应用案例的证明材料,简述选择该技术的考虑,项目实施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节能节水减碳效果、结果是否满足预期,对该项技术的评价等,500字以内。应用效果证明需技术使用单位盖章。(本次征集活动只针对各类绿色低碳技术的名称和主要技术参数,不涉及具体的产品品牌和型号。)
2、可以选择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技术获奖证书复印件。
(2)技术市场竞争力、市场价格、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3)政府机构或第三方出具的申报技术节能环保性能及质量安全的认证、认可证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4)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申报技术列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节水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证明材料等。
(6)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应用案例项目的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