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支持政策,夯实工作基础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的政策、标准、导则等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支撑尚不完备。基于此,《实施意见》提出了四大支持政策,着力打造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推进的行动模式。
(一)加强标准引导。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地方标准,做好再生水利用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绩效评价 城镇污水处理》国家标准,摸排本省份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能耗及碳排放情况,明确建设改造目标和建设任务。
(二)加大科技支撑。提出要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尤其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与污水处理工艺融合发展,在污水处理全流程提升智能监测技术及自控技术水平,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重要支撑。
(三)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减污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用绿色金融、绿色电力纳入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范围、污水处理价费改革等
价格、税收、金融政策,引导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四)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厂。首次提出到2025年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鼓励标杆厂开展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的先行先试,加强对配套工程建设的各类要素保障,总结推广标杆厂建设的经验模式和实践
案例,引导全行业对标对表。
总体来说,《实施意见》为污水处理行业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明确了实施路径,提供了工作方案。下一步,建议以《实施意见》为引领,务实推进、加快落实,实现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加快美丽中国建设。(作者:张英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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