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合作伙伴日前联合发布《江苏省工业园区
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报告》与《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技术指南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江苏园区低碳路径研究》和《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江苏园区低碳路径研究》聚焦全国工业园区数量较多、体量较大的江苏省,是国内第一份基于30多个具体园区
案例的
绿色低碳路径研究报告。《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指南》探讨通过构建科学的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
方法学体系,助力园区实现低碳转型发展。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刘启风、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陈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吕军等
专家参会交流。
工业园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一半以上。同时,作为能源消耗活动的聚集地,工业园区贡献了全国31%左右的
碳排放,是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要素。
近几年我国工业园区的低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绿色低碳水平与世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存在高耗能行业比重偏高、能源结构偏煤等问题,亟须探索低碳转型发展路径。此外,科学精准核算碳排放是工业园区摸清家底、科学降碳的重要基石。但目前国内外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尚处于空白状态,系统开展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需求迫切且意义重大。
推进江苏工业园区减煤降碳
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共有15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贡献了全省50%的经济总量。这些工业园区也是能源集中消耗大户。以报告分析的33家江苏省工业园区为例,规上工业综合能耗占全省23.4%,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省17.8%。煤炭是江苏省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2020 年,江苏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煤耗量为0.60吨/万元,高于上海市的0.43吨 /万元、广东省的0.47吨/万元,工业减煤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江苏省工业园区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不仅是本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长三角乃至全国工业园区探索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也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借鉴意义。
据《江苏园区低碳路径研究》分析,“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各市最主要的二氧化碳削减途径仍然是能效提升,其中苏州等7个市通过能效提升带来的二氧化
碳减排潜力可以完全抵消经济增长带来的二氧化碳增量。能源结构调整则更多作为减碳补充手段,在仅通过能源结构调整的前提下,仅有盐城等4个市可以完全抵消经济增长带来的二氧化碳增量。
报告基于江苏省工业能耗、煤耗及碳排放情况,筛选出江苏省各地级市重点行业,并识别出江苏省减煤控碳重点园区(国家级),包括南京、无锡、徐州、苏州等地的28个园区。全省工业园区的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以能源电力为主导产业的园区都是减煤控碳的重点。另外,结合33家样本园区数据深入分析,识别出了样本园区主要减煤控碳重点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各地级市识别出的重点行业基本一致。
报告分析了江苏省工业行业减煤降碳的路径与潜力,并开展了重点园区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报告建议园区构建“能源—水—土地—环境”等多要素协同的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总方略,并按照“以地定产、以产见碳、以碳优产”的原则,统筹建立清洁高效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智能融合绿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考虑到多数园区受土地和资源限制,针对园区用电方面布局可再生能源难度较大的问题,《江苏园区低碳路径研究》建议园区和区内供应链龙头企业积极参加绿电交易,拓宽绿电采购渠道,推广PPA(电力采购协议)等采购方式帮助企业在降低间接排放的同时锁定电力
价格,降低经营成本。
《江苏园区低碳路径研究》还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强化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宏观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管理制度,完善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园区绿色低碳体制机制创新
试点,并牵头构建园区二氧化碳统计核算标准体系。
推动建立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
从碳排放核算角度看,工业园区是城市内相对开放的系统,介于城市与行业之间,非独立统计单元,具有边界模糊、数据不易获取、产业链共生、价值链延伸等特点。目前现有的核算方法体系不适用于工业园区,有必要根据园区特点深入探讨,为园区温室气体清单核算提供统一的方法体系。
《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指南》对工业园区特征进行梳理,分析了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特点与核算难点,按照核算目的识别、核算边界确定、排放源筛选、活动水平获取、各领域温室气体核算等步骤建立了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
报告根据不同的核算目的,选择与核算目的相对应的核算边界(地理边界/行政边界/统计边界/管理边界等);依据工业园区的主要类型(产业型/产城融合型/静脉型等),细化工业园区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按照优先级给出不同数据的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并相应给出各个层次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针对目前园区迫切关注的问题,报告提出以下优化建议:统一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及领域,结合园区产业聚集的属性,主要核算能源活动、外调电热、废弃物排放等,对于园区中的土地变化和林业、交通运输等环节可忽略;适时更新区域/省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单独报告消纳绿色电力的零碳排放,并严格审核绿色电力的存证材料;适当披露工业园区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部分的温室气体排放;规范园区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上报制度,并对数据报告格式做出一定要求。
刘启风提出,近年来在“双碳”战略的引领下,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形势很好,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超过了火电装机容量等。但进一步降低碳排放,存在经济利益、思想认识等诸多的阻力,单纯依靠园区、企业的自觉性存在较大的难度。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尽快摸清碳排放底数,进一步明确减碳目标,出台诸如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目标明确、举措有力的政策,将目标分解到各省各市,一直落实到园区、落实到企业。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陈臻表示,园区经济分为两类,一类是存量型的,可以在能源结构转型上做些调整,但是更多是在消费端
节能减排,并且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电,当下应促进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交易市场让绿电能够跨省交易。“还有一类是新设的园区,可以做些比较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实践,像浙江嘉兴有个工业园区,比较成功地实现了绿电100%消纳。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怎么把园区绿电成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的一个要素,意义重大,需要在电价政策上有所突破,建议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先带头做些最佳实践范例,特别是在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力度。”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吕军提出,园区碳排放特点之一是兼具能源供给端和能源消费端,能源基础设施作为供给端,是园区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关键。根据他团队的研究,1600多家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的在役能源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占2014年全国总量的38%。这些能源基础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园区排放总量的75%,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1%。抓住了能源基础设施,就抓住了温室气体减排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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