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应用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镁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衍生可燃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备氢,优化合成氨、甲醇等煤化工产品原料结构。支持发展生物质化工,鼓励企业利用植物油、生物基废弃物等生物质原材料替代化石原料,开发生物质聚酯、生物质塑料等生物基化学品和材料,构建多元化、低碳化原料体系。鼓励依法依规进口再生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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