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省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将超80%,鼓励
碳信用卡、碳积分等碳普惠金融产品开发。
《方案》提出,到2025年,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重点城市及重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
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多层次
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
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在强化源头防控方面,《方案》作出四项部署。一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细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三是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整村推进试点,推进燃煤锅炉、燃煤炉窑煤改气、煤改电;四是加快形成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
在工业领域,《方案》要求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包装、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
在交通运输方面,要求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推进“公交慢行”引领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
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超80%,力争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以上;在城乡建设方面,要求稳步发展钢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提升类改造内容开展实施,以适宜技术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
在生态建设发展方面,提出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推进长江中游和汉江中下游两大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间生态空间连接。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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