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十四五”
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上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15.07万吨、9.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发展
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方案》确定了“十四五”节能减排十大工程: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提出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节能设备技术工艺,深入推进节能改造等;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提出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提出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星级
绿色建筑,提高清洁取暖率和工业余热利用量等;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提出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
试点工作,提高
新能源车在公共汽车、出租车辆的占比,加强船舶
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加快绿色仓储建设等;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提出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提出加快推进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等;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提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试点,黄河流域(山东段)总氮污染溯源分析与专项整治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提出建立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等;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提出建设“多位一体”综合处置基地,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等。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方案》对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出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用好金融
价格政策工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市场化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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