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安徽省实施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推动全过程
绿色建造。探索
绿色设计路径,开展“绿色工地”建设行动,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全装修交付,开展智慧住宅示范项目
试点。全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对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的,可给予适当购房补贴或贷款贴息。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在合肥、六安、广德等地开展装配式绿色农房区域试点。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培育皖北、沿江、省会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对绿色建材消费可给予适当财政补贴或贷款贴息。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鼓励工程项目使用数据库中的产品。
实施既有建筑运营降碳行动
加强既有建筑运行管理。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逐步构建跨部门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
平台,建立建筑运行能源消耗和
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实施能源
托管。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实施不少于150个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年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公共建筑,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居住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强化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机制,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建筑拆除应采用绿色施工方式,制定安全防护和降尘措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充分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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