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首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100%,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整体达到30%。
《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有8项,分别为明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分类推动项目提标达效;鼓励企业实施改造升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稳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在明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方面,《方案》提出要分步实施、有序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首批聚焦能效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石化化工重点行业领域,具体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涉及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5个重点领域)、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9个重点领域)、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共五大行业25个重点领域。
在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面,《方案》强调,新建炼油项目要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装置。依法依规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等。
新建电石项目要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退出。推动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淘汰内燃式电石炉,引导长期停产的无效电石产能主动退出。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要严禁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装置。加快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装置、单系列60万吨/年以下规模对二甲苯装置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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