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污降碳2.0版政策展望
《实施方案》是减污减碳协同方略的集大成者。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同时,方案的聚焦点不同于一般的末端治理,而是紧盯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头,把实施结构调整和绿色升级作为了减污降碳的根本途径,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多领域治理工艺、技术路线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协同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方案尤为注重领域的左右协调与央地的上下协同,鼓励发挥“头雁效应”、实现重点突破,积极推动建立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模式。
《实施方案》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力量。方案紧密衔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提出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与任务,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海湾、重点城市群等。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既坚持了“一盘棋”,又摒弃“一刀切”,充分体现了促进区域差异化发展和分类指导的政策意图。
《实施方案》是对绿色转型关键政策的优化整合。方案首次提出了要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中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并要求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方案强调了减污降碳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的要求,并提出了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的设想,正在研究探索的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将成为地方和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新的标尺,通过协同政策赋能还有望培育出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方案还特别注重协同技术创新与应用,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形成减污降碳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不仅有望推动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减污降碳技术创新中心,还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总之,《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统筹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主要任务,从战略制定、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执法等多方面建立起协同增效的内在联系及政策体系,将有力推动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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