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我区6个设区市因超额完成“十三五”降碳目标于近期获自治区降碳工作奖励资金。这是广西首次设立降碳工作奖励资金,旨在激励各市担当作为,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充分挖掘降碳潜力,多作贡献。
经核算,河池、北海、玉林、贵港、崇左、桂林6市超额完成“十三五”降碳目标。为此,自治区层面近期安排2000万元奖励资金,对河池、北海、玉林、贵港4市各奖励350万元,对崇左、桂林2市各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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