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各市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成绩单”公布,期间海南省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超过2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2%的目标。
海南省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协同统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各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碳强度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均处在全国领先水平。
此外,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以市场减排机制引导行业企业
绿色低碳发展。去年12月7日,海南省纳入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顺利完成第一个
履约周期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个实现
履约率100%的省份。
另一方面,海南省在低碳
试点示范成效显著,针对重点园区与行业、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实施碳评,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试点,并完成首个油气开采行业碳评价报告;开展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海南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等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三亚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入选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海口市入选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等。
下一步,海南省将通过制定减污降碳顶层设计、建立碳排放总量与强度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全国
碳市场建设与履约要求、探索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碳普惠体系等系列举措,争当“双碳”工作优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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