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向世界提供“中国方案”
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截至目前,中国已累计安排约12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36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1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与老挝、柬埔寨、塞舌尔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与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萨摩亚、智利、古巴、埃及等三十余个发展中国家开展38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同时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累计在华举办45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约200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2021年以来,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领域又提出诸多新举措,发布《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启动中非应对气候变化3年行动计划,成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中心,为助力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中国方案”。
李高表示,未来,中国将继续落实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立足发展中国家切实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对包括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支持,创新性设计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推动低碳示范区建设,丰富能力建设培训形式和内容,为相关国家持续提供应对气候变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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