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部门间工作协商协调机制,遴选代表性区域优先开展“双碳”综合示范
记者:您认为如何实现科学、有序、稳步推进“双碳”工作?
谷树忠:把握好先立后破原则,就是要先有替代的路径,特别是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时,首先要建立起能够支撑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
新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其次,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商协调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双碳”工作协调机制。再者,重点建立健全“双碳”规划、标准体系,尤其要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双碳”规划。最后,重点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以及促进
碳汇保护和建设的机制等。
刘中民: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很大差别。整体上实现“双碳”目标,应建立在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建议从“全国一盘棋”的高度,在系统性布局的基础上,遴选代表性区域优先开展“双碳”综合示范,验证一批多能融合技术并开展集成示范,为全国同类型区域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
刘汉元:建议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其发展速度,满足能源转型需求。此外,应尽快完善相关规范标准,配套相应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电动汽车成为电网储能终端,提高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造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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