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
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了各市(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结果。根据通报,成都、广元、泸州3个市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宜宾、德阳、眉山、达州、雅安、攀枝花、内江、巴中、甘孜、乐山、绵阳、南充、自贡、资阳、阿坝、广安16个市(州)为完成等级,遂宁、凉山2个市(州)为未完成等级。
根据通报,评价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办法(修订)》开展。通报还对评价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成都、广元、泸州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遂宁、凉山予以通报批评。其中成都、广元均为国家低碳
试点城市,低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
“十三五”时期,四川省贯彻践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设国家
清洁能源示范省,不断强化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机制和统计核算体系,
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和
低碳经济不断壮大,超额完成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19.5%的目标。
产业结构方面,全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构建,第三产业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2.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2.4%。
能源结构方面,四川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38.0%,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7.0%。
其他工作方面,四川各市(州)积极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落实机制,开展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在绿色低碳城市、林草
碳汇开发、化肥减量增效、
低碳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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