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全覆盖,城市人口气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一系列“硬指标”,控制我省温室气体排放,促进
绿色低碳发展。
作为煤炭大省,该《方案》首先提出,将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到2020年,将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建设沁水和河东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加强放空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回收利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全覆盖。同时,加快建设通达大中城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重点矿区、重点城镇的支线管网,完善“三纵十一横”管网布局,不断强化煤层气在民用、交通运输、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人口气化基本实现全覆盖,35%的行政村实现气化,不断提高我省燃气普及率。
交通废气排放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我省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6.5%。同时,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大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在城市公交客运领域的应用,支持充电站和加气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新增车辆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高于30%。
鉴于各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能源消费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因素,该《方案》还科学合理分解
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晋城市
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9%,太原市、朔州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8.5%,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8%。
按照《方案》,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能源、产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城镇化低碳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稳步提升,助推全省碳排放尽早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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