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南山区发改局获悉,南山区召集辖区企业代表召开
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宣讲会,表示对于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此积极引导企业走向
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根据实施细则,节能减排分项资金将实行事后资助形式,对有关节能减排的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项目、费用和奖励支持。其中,对于
节能服务公司最高资助100万元;对用能单位根据年节电量,最高资助200万元;对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的企业,则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为区内获得国家、省、市级
新能源、节能减排或循环经济资助项目的企业,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资助,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而对于
碳配额盈余企业、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相关单位也将提供10万至50万不等的资金支持。辖区企业资源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