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法制办了解到,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已经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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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规定,西安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不同类别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程度,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禁止使用的区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投诉、举报人予以奖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或者正在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维修、重新检测,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经维修、检测继续使用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