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并给出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通知》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部署,继续做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工作,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
《办法》规定,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该《办法》还明确指出,本办法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办法》所称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按照国发〔2013〕41号文件要求清理的未经国家核准且有必要继续建设的在建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依据本地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优化布局。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办法》所称的产能等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与该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应淘汰大于该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办法》还明确指出一些“敏感区域”,其中所称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另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不得用于产能置换的范围,其规定,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指标,须为2013年及以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级人民政府完成任务公告(以下统称“列入公告”)的企业淘汰产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确压减范围的钢铁产能)。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经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已实施JT窑技术改造,并经省级行业协会等组织鉴定的JT窑,可用于水泥熟料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