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一些由工业用户出资开展的工业节能计划比较成熟(比如:波利维尔盐洼电力管理局、加拿大卑诗水电局开展的项目、俄勒冈能源信托公司或威斯康辛州“聚焦能源”项目),这些活动在工业领域产生了稳定的节能成效,投资均低于整体项目的平均总成本。但若想提高工业领域低成本节能项目的成效,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针对不同领域开发特定的行动方案。
2. 能源管理体系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是降低企业工业用能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途径。正如能源管理体系所定义的那样,它赋予了企业符合认证标准的实践做法和规程,可帮助他们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于企业而言,能源管理体系带来的好处就是有助于降低能源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产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劳伦斯伯克力国家实验室近期开展的一次研究表明:通过节能的方式补偿开发和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能源管理体系,其投资回报期平均不到两年。
ISO 50001(关注能耗和能效的国际环境管理标准)的广泛推行则表明,能源管理正在成为全球工业运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2011年国际标准组织发布该标准以来,认证企业数量从两年前的约90家激增到目前的约8000家。
仅德国就有3000家企业获得了ISO认证,主要途径是德国政府和工业企业之间订立自愿性节能协议,通过退税政策,鼓励企业减少用能量。以下国家政府也在鼓励企业采用能源管理体系方面做得很成功,其中包括:瑞典、爱尔兰和丹麦等。这些国家都与工业企业订立了长期节能协议,为其提供节能技术支持和融资激励措施,鼓励他们节能和采用能源管理体系。
3.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碳信息披露。如果企业能够衡量自身面临的环境风险,这个企业就会具有较好的风险战略管理能力。公开和披露风险信息是企业为投资者和其他决策制订者提供获取全球数据的重要渠道,为开展节能行动提供了依据和判断力。全球数千家大中型上市企业均已从中获益。
在中国,新出台的法规释放了加大信息透明力度的信号,这些法规要求15000家企业(其中一些是大型国有企业)必须公布空气污染情况、废水和重金属排放相关信息。
在印度,《公司法2013》规定:企业必须从利润中拿出2%用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发布相关报告。如果《公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均完全执行这一规定的话,产生的企业社会责任资金就会达到2万亿卢比(相当于32亿美元)。
非营利组织“碳信息披露项目”(
CDP)与3000家大型跨国企业合作,对环境信息进行了衡量和披露。合作企业包括:宝马公司、戴姆勒、飞利浦电子公司、雀巢、纽约梅隆银行、思科系统公司、西班牙天然气公司、本田汽车公司、日产株式公社、大众汽车、惠普和三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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