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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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的是,“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该公司从事节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节能工程施工,投资额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100%,涉及的5个项目均已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也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张会计准备好了资料前来进行备案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减免了近7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办好了企业所得税减免手续!”江苏恒丰劲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张会计拿着减免税通知书高兴地说,“我们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首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企业,投资了节能环保、节能节水项目1个多亿,刚符合减免税条件,税务部门就主动送政策上门,我就赶紧过来办手续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