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环保部核查认定,天津市圆满完成2013年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至此,本市已连续三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年来,全市共完成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984项。其中,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49项,实现削减二氧化硫6.95万吨,氮氧化物9.37万吨,分别占2010年排放量的30%、28%,在消化经济发展新增的二氧化硫4.81万吨、氮氧化物6.53万吨的情况下,分别实现净削减2.14万吨、2.84万吨,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主要工程措施包括:12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硝治理,天津第一热电厂关停;7台钢铁烧结机脱硫治理,4台钢铁烧结机淘汰拆除,仅有的2条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治理,89座燃煤供热锅炉、57座工业锅炉改燃或并网,全市提前全面供应国标准汽油,实施黄标车限行、淘汰和机动车限购、限号措施,淘汰黄标车12.9万辆;新建污水处理厂22个,污水处理能力提高57.65万吨/日,建设配套管网538公里,完成188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114家工业企业完成污水深度治理或关停。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目前,本市2014年减排工作任务已经确定,全年共安排减排工程项目535项,主要包括:新建23家共25.1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治理314家畜禽养殖粪污,完成12台燃煤机组脱硝治理、3台钢铁烧结机脱硫治理和1条石油催化裂化生产装置脱硫治理,完成75座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4.3万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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