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近日下发文件,对2012年度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扶助重点进行了明确。
经市政府同意,东营市2012年度拿出总计补助资金约1亿元用于电厂脱硝工程建设、石油炼制企业催化再生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和橡胶轮胎企业恶臭气体治理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东营市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仍然非常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分别为14.5%和17%。面对艰巨的减排形势,东营市力求在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减排上有所突破。热电厂脱硝设施建设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的有效措施,东营市电厂多为热电联产企业,规模较小,为鼓励热电厂加快脱硝设施建设,东营市规定,2012年热电厂建设脱硝设施的,每个企业补助脱硝扶持资金500万元。东营市石化企业多,是二氧化硫排放第二大行业,为鼓励石化企业进行催化再生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东营市规定,2012年石化企业建设催化再生烟气脱硫设施的,每个企业补助脱硝扶持资金500万元。此外,东营市还是全国最大的轮胎生产基地,为加大轮胎废气治理,东营市规定,2012年限期治理的橡胶轮胎企业按期完成恶臭处理系统建设任务的,按完成时限要求补助100万元或者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