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应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目前需尽快补充完善关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条文。实行统一的建筑节能标准及节能指标,并对建筑节能服务的内容、流程、期限、节能标准及效果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各地要出台与本地情况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策措施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建立能效审计、能效评估和建筑节能认证与标识的建筑用能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是健全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
建立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信息服务
平台,加强科技交流,促进合作创新,使相关方能及时了解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信息,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政府在继续鼓励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自主创新的同时,应加大在建筑节能技术成果转化、财税、信贷、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力度。
三是优先开发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服务市场
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政府机构与建筑节能服务企业长期合作,以此发挥政府机构对市场的引领作用,提高其他用能单位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和关注度。对节能空间较大的学校、医疗等公共建筑,可制定强制性标准,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促进公共性事业单位开展建筑节能项目。对有节能改造潜力的既有居住建筑,可通过制定和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并结合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逐步开发这类市场。
四是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政府应扩大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并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现阶段主要以法律、经济等手段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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