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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0年4月,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提出要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同年6月,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提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并在当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而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终结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财政奖励历史。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为超过3000家,而从事节能技术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总数突破4000家,年节能超过1300万吨标准煤。近几年来,尽管合同能源管理为全社会的节能环保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对扶持政策和奖励制度的过度依赖问题等,但这种机制在服务灵活性等方面仍具备突出的优势。小编认为,此次财政奖励制度的终结,必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整个行业或将面临进一步洗牌的可能性,企业节能服务的核心能力将愈显重要。但其地位能否将被蜂拥而起的PPP模式所替代,却值得进一步分析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