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库: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具备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有10名以上(含10名)从事节能评估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环境工程、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专职人数应不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50%;
申请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库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登记表;
(三)节能评估中介机构法人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验原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验原件);
(五)主要技术专家简历;
(六)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七)机构章程或过程控制文件(质量管理体系);
(八)办公场地、工作设施、设备目录的证明文件或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用计算机打印。打印件、复印件大小为A4尺寸,整齐装订成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