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举办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动员培训,对《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及《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进行要点解读,就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气候敏感脆弱领域识别、气候敏感脆弱区域识别、城市气候风险及适应对策选择等进行
专家讲解,并就下一步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在线参加
会议。
会议指出,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是省级行政区域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强化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尽快启动,确保2023年发布实施行动方案。一要统一思想,切实认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提高站位,统筹推进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三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强化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持续指导和推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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