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进一步加大涉碳案件审理力度工作推进会召开

文章来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碳交易网2022-06-07 08:51

为积极探索碳汇融入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加大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的适用,近日,黔东南中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进一步加大涉碳案件审理力度工作推进会。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武泽主持会议。全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凯里、雷山、镇远、天柱、黎平法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参加会议,台江、剑河法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碳案件审理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雷山法院关于司法碳汇补偿工作的情况汇报。参会人员就《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积极探讨,对《意见》的“适用范围”“五书一令流程”“体例结构”“碳汇修复与补植复绿机制衔接”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雷山法院审理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发出了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和《碳汇认购协议司法确认书》,对全州环境司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省法院韩德洋院长高度重视,要求将“雷山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近年来,黔东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一直在创新中发展,雷山法院转变思维,在司法实践中引入“碳汇”概念,将森林碳汇融入生态修复,将环境司法工作融入国家“双碳”战略行动,大胆探索“司法+碳汇补偿”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值得全州法院积极学习借鉴。
 
会议强调,全州法院要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法院韩德洋院长对环资审判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加大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依法审理更多的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和韩德洋院长对环资审判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省政府支持黔东南州打造“桥头堡”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助力我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二要及时健全完善机制,在吸纳各参会法院合理意见建议的同时,积极征求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尽快出台《关于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意见》,为全州法院规范审理涉碳案件提供参考依据。三要加大案件审理力度,要全面梳理全州法院正在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对照“雷山经验”模式,筛选出符合适用范围的案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向被告人释明,争取办理更多的碳汇修复案。四要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全州法院要学习雷山法院“善于学习思考”“勇于创新突破”的精神,闯新路、开新局、出新绩,为全州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要做好成功经验的提炼总结,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更多黔东南法院司法工作新品牌,发出更多黔东南法院“好声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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