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实施“双碳”战略、海南加快推进光伏、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的大背景下,会上聚焦海南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加强碳资产开发的话题,特别是新能源
CCER项目开发收益。
CCER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新能源CCER项目开发收益,则是指在新能源项目产生能源、取得发电收益的同时,还能产生
碳减排量并通过交易取得发电收益以外的额外收益。
会上,海南科吉绿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忠莲介绍了国内
碳市场发展历程、前景及CCER开发流程;中国大唐集团
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宇则分享了
绿色资产在企业低碳发展中的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
低碳经济政策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也从各自角度就加强海南新能源企业碳资产开发能力建设做了分享。
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长范益民说,“新能源CCER项目开发收益”对于海南新能源企业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国内许多CCER成功运作
案例显示,新能源企业通过CCER运作,在企业获得新能源发电收益的同时,又将其减排的权益开发成碳资产,获得额外的经济收益。
“这种模式是新能源发展中商业模式的一种创新,也是绿碳交易的创新,更是我们未来在建设海南
清洁能源岛,打造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的创新,也为“十四五”海南新能源项目开发提供了新思路。”范益民说。
会议指出,未来随着海南国际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运营,海南新能源自愿减排项目将会有更多新的
碳金融发展和碳资产变现的机会,海南新能源行业已经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而由于碳资产的开发比较复杂、开发周期流程比较长,建议我省新能源企业要安排专人研究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策划,早做安排,把工作做到项目开发前期阶段,为今后申请自愿减排,获取额外碳收益奠定好基础。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