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2016年人民银行“金融知识普及月”正式拉开序幕。
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主题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重视不同群体消费者(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六类特殊群体)的金融需求,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引导其正确运用金融知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创和谐金融环境。活动口号为: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共建和谐金融。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重点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所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人民币知识、存贷款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征信知识、理财知识、外汇业务、存款保险相关知识、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知识、维权知识和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等11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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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期间,人民银行总行将继续组织“金融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将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针对不同群体(重点关注六类特殊群体),选择校园、农村、社区、机关、军营、工厂、商场、市场等各类场所,开展层次鲜明、具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也将结合本机构所在地区特色、群众年龄结构、经济条件及受教育程度,自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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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人民银行对各级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应勤俭节约,规模适当,杜绝奢侈浪费之风。二是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重点关注六类特殊群体)的知识水平、知识需求和行为特点,设计差异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方案,使其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三是将金融知识普及与金融技能提升并重,在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引导、传授消费者正确运用金融知识的技能,提高对金融风险的认知与防范。四是要多种途径普及金融知识,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以及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金融知识普及的有效性,推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有效覆盖到各类金融消费者。五是要把本次活动与其他监管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进行整合,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六是坚持普及型和普惠性、公益性和服务性、持续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原则,将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常规化、常态化,构建和谐的金融服务氛围和金融生态环境。七是组织精干力量,保证及时、有效地受理、处理本次活动期间发生的金融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