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前不久对全市117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
环境信用评价。环保良好企业99家,环保警示企业8家,因停产、破产、未验收投运等原因未评价的10家。
近年来,西宁市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作为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联合奖惩的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评价标准、扩大参评范围,按照企业自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评、市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复核结果报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的流程,从污染防治、生态环保、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个方面21项评价指标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
西宁市鼓励企业自愿申请参加评价,参评企业数量由最初的48家逐步增加到117家,有力推动了全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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