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
CCER—07—001—V01)》。该
方法学是我国交通运输业和能源需求领域首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适用范围为单座或多座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新建或在役项目。在保障隧道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隧道照明系统均可利用本方法学来设计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核算登记相应的减排量。审定与核查机构也将依据本方法学开展核查和审定工作。
据介绍,该方法学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编制,是该院承担的公路智能交通技术与装备研发应用交通强国建设
试点任务的研究成果。相较已有的高效照明方法学,该方法学适用条件限制更严格,特别是采用150流明每瓦和国家标准中最高初始光效等级规定值的最大值作为适用条件,在确保项目额外性的同时,保障激励对象的精准性。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据调研,由于成本限制,当前我国采用该方法学适用条件的高光效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技术的隧道占比相对较低。本方法学的实施将激励更多隧道采用高光效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技术,助力公路隧道运营
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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