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主体公开展示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2-26 11:5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低碳社区试点工作部署和统筹推进,将低碳社区试点进展情况纳入国家对各省(区、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低碳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建设的指导,组织相关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支持政策,开展“国家低碳示范社区”申报、评审和创建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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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展改革委。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拟定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评审和试点确定工作,指导本地区下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试点创建工作,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根据试点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对本地区试点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低碳示范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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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建设要求,组织试点社区申报,根据区域实际确定各类社区创建主体。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所在地规划、住建、交通、市政市容、财政、园林、水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指导落实本地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具体组织单位,负责低碳社区试点的选取和申报工作,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物业公司等参与试点工作。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单位,根据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协助所在地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社区低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低碳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低碳社区服务的引入和规范、低碳文化生活的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其他参与机构。结合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实际需求,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村镇集体企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规划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碳咨询管理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等社会机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到试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有效整合低碳建设多种资源,创新多元化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其在试点建设中的专业化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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