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社区发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中创碳投2015-01-15 23:55

社区是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空间载体。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透过低碳社区建设低碳经济更具效果。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研究成果,随着人均GDP的增长,社区个人生活行为导致的碳排放在一国排放总量中的比例会逐步升高,在英国和美国这个比例均达到40%。在中国科学院的报告中显示,1999-2002年间,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约有30%是由居民生活行为的需求造成。在可预见的将来,我国的经济依然会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未来社区个人生活行为所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所占的比重还会有进一步提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中国低碳社区发展政策解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真实空间,无论是居民生活行为的基础数据调研,还是针对居民的低碳生活鼓励和引导,积极营造低碳、绿色的社会氛围,“低碳”社区建设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建设和管理标准是推进该项工作的基础,有利于国家级低碳社区的创建,有利于成体系争取国际国内各方面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国家低碳社区发展政策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011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开展低碳社区试点作为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抓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2014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要求各地政府做好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的组织、创建和落实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在辖区内开展低碳社区的试点在省级考核时加2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中国低碳社区建设-综合考虑城乡社区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综合考虑城乡社区开发建设成熟度、生活方式特点和低碳建设重点内容等因素,将低碳社区试点划分为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农村社区试点三大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城市新建社区是指规划建设用地50%以上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城市新开发社区。城市新建社区试点应按高标准做好源头控制,以低碳规划为统领,在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践行低碳理念。整体拆迁的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可按城市新建社区开展试点。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中国低碳社区建设-城市新建社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城市既有社区是指已基本完成开发建设、基本形成社区功能分区、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体系的成熟城市社区。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要以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低碳理念为指导,对社区建筑、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和运营模式,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中国低碳社区建设-农村社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农村社区是指未纳入城区规划范围的行政建制村域。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要紧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根据本地资源、气候特点,科学规划村域建设,加强绿色农房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低碳农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行符合农村特点的低碳生活方式。(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