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措施
我省立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两高”行业企业数量多、碳排量大这一现状,创新实施“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措施,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
针对部分设区市重大项目碳排放指标不足,以及设区市之间碳排放指标供需不平衡、难匹配的问题,出台《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对通过产能转移、企业关停转产、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核电替代化石能源等途径减少的“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量进行收储和调剂,明确了收储比例、使用范围、调剂程序等相关要求。政策实施以来,通过关停淘汰落后“两高”项目,累计为50余个新建“两高”行业项目提供了碳排放要素保障,累计减少碳排放量400余万吨。
在惠企政策方面,今年2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
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减排效果明显、经济成本可控、示范带动突出的工程
案例。《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明确的“两高”行业工程案例,和其他行业温室气体减排示范效应明显的工程案例均可申报。
征集和推广应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省内有意向申报示范工程的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由市级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二是通过初审筛选的示范工程案例,由省级组织相关领域
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三是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社会公布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案例,供行业企业学习借鉴。
值得注意的是,被评为优秀示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优先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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