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时间安排
(一)材料申报
2023年12月31日前
(二)专家审议及公示
2024年1月—3月,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材料审议。
(三)结果公布
2024年4月—5月,对获选基地名单公示后,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微博微信
平台发布公告,入选证书将于2024年全国低碳日期间发放。
三、推选条件
(一)推选类型
1.具有公众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等。
2.具有公众环境教育功能的科研院所、企业、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园区、文化园区、生产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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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众环境教育功能的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二)推选要求
1.近3年内,连续积极组织和开展以“双碳”目标政策措施、宣扬
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应对气候变化进展和成效、探索
碳市场交易、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或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等为主题的宣讲或实践活动。
2.具有适合开展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有资金保障和相关管理制度。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相关宣讲或实践活动。
3.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活动,有能力结合当地环境资源条件与特色,设计提出完整的宣讲、体验或实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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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活动开始前对参与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和应急教育。
5.已入选往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选活动的基地,不再参与本年度推选。
(三)评审参考
1.管理机制,如工作机制是否健全等。
2.完善的基础建设,包括建设规划情况、生态环境情况、场馆设施情况、安全措施情况等。
3.开展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开放情况、宣传工作等。
4.产生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传播影响力。
5.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和社会认可度,有中央级或省级媒体传播
案例等。
四、推荐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报送2-3个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候选名单并加盖公章,推荐名单请注明推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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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2023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荐表》(见附表),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照片3-5张,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相关活动视频不超过3个,单个时长需在3分钟以内)。
(三)请按照“XX省(区、市)2023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申报材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申报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含说明)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如“
北京市XX推荐材料.zip”“
北京市XX推荐表.doc”“北京市XX照片(照片说明).jpg”“北京市XX视频.mp4”。
五、活动宣传
优秀获选基地代表将受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相关活动,分享典型经验。获选基地将在“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同时还将选取部分优秀基地案例拍摄典型宣传素材,为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供参考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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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高 月、周恋彤、杨 俊
电 话:010-84665633
邮 箱:zmzyz@ceec.cn
附表
2023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荐表
实践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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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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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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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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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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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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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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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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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地简介 |
(1500 字以内,内容简洁、明确,层次不宜过多,突出亮点特色。组织活动应有相关数据说明,如组织活动次数、频率、受众人群、接待人数、场所容纳量等。证明材料可另附页) |
推荐单位意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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