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校园低碳行动
倡导鼓励学校和师生践行以下行动:
1.在本市中小学开展“走路去上学,低碳我行动”活动。
2.积极争创“无浪费食堂”,通过优化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提高饭菜质量、强化师生节约意识、开展“光盘”行动等多种形式,减少食物浪费。
四、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
在重要节点,举办“地球一小时”、“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无车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上海青少年
低碳环保行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结合这些活动,表彰、鼓励一批践行低碳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发动更多的市民公众响应践行“低碳生活”,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解低碳、崇尚低碳和践行低碳的风尚,使得低碳理念深入人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市级层面协调
为推进本市市民低碳行动,成立“上海市市民低碳行动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担任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担任副组长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机管局、市金融办等作为成员单位。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合作推进,并积极倡导发动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组织开展各类低碳践行活动。结合本领域工作的推进,研究确定下阶段鼓励动员全社会践行低碳、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重点任务和行动安排,不断丰富低碳行动内涵,持之以恒地传播低碳理念,促进全社会“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和持续推进。
(二)发挥区县政府作用
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全市活动的开展,配合市有关部门积极宣传发动本区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响应倡议,践行低碳;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践行活动,并重点围绕市民低碳行动的年度主题,于低碳日当天,在辖区内主要商业中心、广场、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区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
各参与践行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践行活动的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通过张贴海报、下发通知、适当提醒等方式,充分调动单位职工、消费者等参与低碳行动的积极性,并做好有关阶段性总结等;鼓励各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围绕低碳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引导参与践行的市民通过微博等渠道积极分享践行活动心得,并影响、鼓励、倡导更多的市民群众践行低碳生活,享受低碳乐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反映市民参与践行低碳行动的典型
案例和好的做法,加强对重大节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播放节能低碳公益宣传片,制作市民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节目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美丽上海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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