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英国首先提出“
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以来,美国、欧盟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响应,积极制定本国、本地区“低碳化”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抢占
低碳经济发展先机。
1. 英国
在 2003 年英国发布在政府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
2009年7月15日,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发布《英国低碳转换计划》国家战略白皮书,提出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到2020年和2050年英国将
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34%和80%,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捉和储存等
清洁能源技术;削减一半天然气进口量;小轿车平均
碳排放量比现在降低40%。低碳能源推广是完成此目标的关键,而风能利用则是英国低碳能源利用中的一大重点。到2020年,英国风力发电总量预计将达330亿瓦。英国政府把低碳经济及能源的发展纳入国家宏观发展战略中统筹考虑,并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加以规划和实施,运用多种政策手段进行扶持,使用生物能源、
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则可获得税收减免,以鼓励
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2. 日本
日本是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主要能源资源均匮乏的国家,能源自给率仅4%左右,日本所需石油的99.7%、煤炭的97.7%、天然气的96.6%都依赖进口。在经历了1973年和1978年两次石油危机冲击后,日本政府和企业都认识到开发替代石油等新能源的重要性,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和推广利用。早在1980年,日本制定了《石油替代能源开发及引进促进法》,并制定了替代能源的发展目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新能源技术开发及推广普及的具体措施。为保证替代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日本在1997年又制定了《新能源利用促进特别措施法》,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单位予以金融支援。2006年5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编制了以保障能源安全为核心的《新国家能源战略》,其要点中涉及的内容包括:到2030年,将石油依赖率从目前的50%减少到40%或者更低;推广核能;通过扶持实力较为雄厚的能源公司来确保海外的能源供应。日本发展新能源的经验可以概括为把新能源及其开发置于国家安全的高度,立法先行,政府主导进行新能源技术开发研究,凡属于国家推动的新技术研发和提倡推广的项目,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以及使用单位都能得到国家的财政补助,并通过国家的金融支持,以推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和推广普及,这些做法都值得所有国家学习和借鉴。
3. 美国
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后,在国会发表首次演讲时,就呼吁加强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并重申将在3年内使美国的新能源产量翻一番,并表示将在未来10年投入1500亿美元资助替代能源的研究,以减少50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他还承诺要通过新的立法,使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50年之前比1990年减少40%,并用抵税额度来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汽车,这一系列举措被称作应对美国经济衰退、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战略制高点的“能源新政”。奥巴马政府希望以此实现克服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挑战的双赢。在他就任不久的2009年2月17日,就正式签署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ARRA)”。这一总值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不仅为推动美国经济走出困境助威,而且还将大力发展一批以
绿色能源和创新为核心的新技术。奥巴马明确提出“以寻找新能源作为新经济增长点”,使发展新能源成为ARRA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在3年内让美国再生能源产量倍增,足以供应全美600万户用电,这是过去计划在30年内才能达到的目标。2009年7月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出资630万美元支持5个州的生物能源基础研发项目,提供5250万美元用于持续提供低成本电力的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示范工程的研发。
美国政府发展清洁煤更是不遗余力,在《清洁空气法》、《能源政策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清洁煤计划。其目标是充分利用技术进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排放。美国电力目前电力生产的50%来自煤炭,预计到2030年, 这一比例将上升到57%。为了能更加环保,更加高效地利 用储量丰富的煤炭资源,自 2001 年以来,布什政府已投 入22亿美元,用于将先进清洁煤技术从研发阶段向示范 阶段和市场化阶段推进。政府通过“煤研究计划”支持能 源部国家能源技术实验室进行清洁煤技术研发,例如:开发创新型污染控制技术、煤气化技术、先进燃烧系统、汽轮机及碳收集封存技术等。“清洁煤发电计划”主要支持企业与政府建立伙伴计划,共同建设示范型清洁煤发电厂,对具有市场化前景的先进技术进行示范验证;通过税 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对经过示范验证可行的先进技术进行 大规模商业化推广,通过税收补贴使新技术的生产成本具有市场竞争力。随着旧电厂逐步退役,美国决定逐步提高 新建电厂的低碳标准,推动高效清洁煤炭技术的商业化, 加速下一代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示范,计划在2012年 建成世界上第一个零排放煤炭发电厂( 称之为“未来发电”)。
4. 德国
德国政府则提出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先后出台 了 5 期能源研究计划,以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为重点, 为“高技术战略”提供资金支持。2007 年,德国联邦教育 与研究部又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技术战略。该战略确定了未来研究的 4 个重点领域,即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与气候保护的政策措施研究,同时通过立法和约 束性较强的执行机制制定气候保护与
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和时间表。
5.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于2008年发布了酝酿已久的《减少碳排放计划》 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减碳计划的三大目标:减少温室气体 排放,立即采取措施适应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推动全球 实施减排措施。澳大利亚政府长期减排目标是 2050 年达 到 2000 年气体排放的 40%,并计划于 2009 年出台具体法 规,2010 年正式实施。
纵观各发达国家的低碳政策,他们大多把重点放在改 造传统高碳产业,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上,但又各具有侧重点。低碳技术的研发中,欧盟的目标是追求国际领先地位,开发出廉价、清洁、高效和低排放的世界级能源技术。英、 德两国将发展低碳发电站技术作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他们认为,煤在中期和长期内仍将继续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发展效率更高、能应用清洁煤技术的发电站。为此,英、德国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找到大幅度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方法。德国还制定了二氧化碳分离、运输和埋藏的法律框架。日本政府为了达到低碳社会目标,采取了综合性的措施与长远计划,改革工业结构,资助基础设施以鼓励节能 技术与低碳能源技术创新的私人投资。对可以大规模削减 温室气体的捕捉及封存技术予以大力支持,提出从2009年 开始进行大规模试验,并在2020年前投入使用。此外,日本还持续投资化石能源的减排技术装备,如投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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