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提供的证据显示,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深度触及农业和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为了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一直努力寻求解决良策。由于大气温室气体及其排放空间是全球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为避免免费搭车,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加以解决。从1990年联合国大会启动公约谈判到1992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再到后京都谈判艰难上路,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可谓一波三折,步履维艰。
由于气候变化影响的广泛性、深远性和现实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内部各国之间、发展中国家内部各国之间利益交错,难以形成共识。
国际气候进程的主要驱动和约束因子涉及政治意愿、经济利益和科学认知三个方面,而三者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政治意愿取决于对经济利益的判断,而经济利益又需要有坚实的科学基础。虽然国际社会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科学认识不断加深,但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负面经济影响有更多的担心和顾虑。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府谈判代表,一度将温室气体减排和经济发展放在比较对立的角度去认识,而不同立场必然使争论陷入零和博弈的僵局。
在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
会议之后,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国际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减缓气候变化必须依赖科学技术,特别是
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纳入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
在这一背景下,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强调在发展中寻求减排的“
低碳经济”概念及理念,为国际气候谈判提供了新的思路。2003年2月24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发表了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
低碳经济》的白皮书。其总体目标是到205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60%,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
英国政府表示,低碳发展道路不仅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也是合理的,并且最终还将使经济发展更加安全、稳定和繁荣。英国将通过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不断改善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减少由于化石燃料消耗而排放的温室气体,并且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制度框架下,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的就业,扩大相关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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